陽刃格用殺,與用官之意義基本相同,所不同者官殺之性質而已,官宜生旺,殺宜制伏,一個順用,一個逆用罷了,對於食傷運,有宜忌之不同。
我們今天這篇就專論陽刃格用殺的行運分析。
古籍有云:陽刃用殺,殺不甚旺,則運喜助殺;殺若太重,則運喜身旺印綬,傷食亦不為忌。
陽刃用殺格行運,也要看是身強殺弱,還是身弱殺強,如果身逢陽刃而旺,七殺不甚旺者,遵照旺則損之,弱則扶之的原則,大運喜行七殺旺地,或行財鄉,生助七殺為美,這一點與陽刃用官格是一致的。
命例一:古籍命造
丙、甲、丙、壬
午、午、申、辰
命例評析:丙火生於午月,月令陽刃,取為陽刃格,丙火雖然逢申金死地,但是,見地支午月、午年,年乾透丙,月干見甲,木火一氣,日元極旺,時幹七殺透出,雖然坐庫臨生,但與日主比較,仍為身強殺淺之局,所以,大運喜行金水之地,生助七殺,同時有甲木印綬調和殺刃,藉以溝通其氣,體用兩得其宜。
陽刃用殺與用官,其意義基本相同,都是要去制陽刃之強旺,但是,由於官殺性質的不同,取用也有所區別。
取官制刃者,是取其陽制陰,陰制陽,陰陽有情,所以官要生旺為佳;而取殺制刃者,取其陰制陰,陽制陽,相停力敵,毫無情義,則宜有制伏。
雖然月令以陽刃取格,日主能得月令陽刃之氣勢,而四柱見有七殺透干,可以取之為用,陽刃用殺格局,但是也有殺重身輕,或者身殺兩停的區別。
根據扶弱抑強,和七殺宜制的原則,凡見殺重身輕者,大運要行印綬之鄉,藉以化殺生身,權為我用,而見身殺兩停者,大運則喜見食傷制伏之地。
命例二:某丞相命造
辛、甲、丙、壬
醜、午、申、辰
徐樂吾評析:為本篇又一丞相造。殺透根深,雖月令陽刃,而身非旺,用印化殺,而喜陽刃制財以護印也。初運官殺,雖不相宜,然有印化無礙;申運印地,庚辛金不通根,而滋殺助印,均為美運;己丑戊食傷制殺,有印固克,亦可行也;子運沖刃,則非吉矣。
淺叔評析:丙火生於午月,雖然月令陽刃,又有甲木印綬生助,但是,甲木為辛金所克,午火為醜土所晦,日主難言身旺。而七殺壬水透於時乾,坐庫逢生,申辰拱合,辛財相生,幫扶眾多,為身輕殺重的干支結構,大運宜用印化殺助身為宜,又喜陽刃制財以護印。
四柱有甲木印綬,如見食傷運制殺,有印回克,也無所忌,故此可官居丞相,若年支辛丑,易為辛巳,丙火祿刃兩得,則身殺兩停,大運又喜行食神、傷官之地,以傷食制殺為宜。
月令陽刃而透官殺,官殺以制刃成格;若又透傷食,則克洩交加,須視四柱之配合如何,未可一定,如本篇下面穆同知命造。
命例三:穆同知命造
甲、癸、庚、戊
午、酉、寅、寅
徐樂吾評註:月令陽刃,用午火官星制刃,而透癸水傷官破格,喜時上戊土,合去癸水,官刃依然成格,與陽刃用官格相同也。寅午會局,財生官旺,喜行印綬比劫之地,而忌傷食,子水沖午,決非佳運也。
淺叔評析:本命局陽刃格,正官星藏於年支不透,寅午合而不化,但是寅財可生正官,尤其是天干甲木直接生助午火正官,正官旺而可用,官星制刃,同時天干癸水傷官透出,洩陽刃之氣,克洩交加,酉金被午克,戊土被癸合,合而不化,兩失其用,身弱而殺旺,喜行印綬比劫之運,而忌傷食、財、官殺運。
命例四:賈平章命造
甲、庚、戊、甲
寅、午、申、寅
徐樂吾評註:此本篇賈平章造,丁己同祿於午,然寅午會局,刃化為印。年時甲寅,七殺太旺,喜申沖寅,庚制甲,裁製其太超過;更喜申中壬水潤澤,使火不炎,土不燥。雖月令陽刃,而歸入殺刃格,稍嫌牽強耳。運行壬申、癸酉最美。
淺叔評註:本命造戊土日主,火土同行,午火應為戊土之陽刃,寅午半合,天干無化神透出不化,仍然各得其用,寅木生午火,依然是陽刃格局,命局年柱甲寅、時柱甲寅,七殺太旺,食神庚金通根申金,可以制七殺之有餘,日主克洩交加,身弱殺旺,喜行印運化殺生身,或者比劫運助身敵殺,行傷食運制殺也可以。
月令陽刃取格,而見官殺並透者,也為官殺混雜,與官格混殺,或殺格混官,其中道理是相同的,必須要有去留,或去官留殺,或去殺留官,目的在於幹頭取清,而所用於取清之物,就不能受到損傷。
古籍有云:莫去取之清之物。而去留之物,無非食傷與劫財,如陽干用食神合官者,則忌印綬傷食;陰乾用傷官合殺者,也忌印綬制傷。
陽刃取格,格見官殺並透,如果原局去官留殺,則大運喜見傷食來制七殺,而如果原局去殺留官,則不喜大運再來制伏,這是較大的區別。
比如甲木以辛金為官,以庚金為殺,原局見丙火食神合辛留庚,庚金七殺仍需大運再行制伏,但是,若不見丙火而見乙木劫財,乙木合庚殺而留辛官,辛金官星則不喜大運再來制伏。
而若見傷官丁火,則為傷官見官,丁火去官留殺,行運宜制伏,若見丙火食神,則丙與辛合,日主也為去官留殺,命局無官星,也適合行運制伏七殺。
到底大運是否需要制伏,要看格局的需要,喜制則以制伏為佳,如不喜制伏,則以不再見制伏為妙。
凡月令陽刃,見官殺並出而命局身弱者,不管是去官留殺,還是去殺留官,大運皆喜身旺之地,但是,絕對忌行財地官鄉,如若再見財地官鄉,則不利於去留,用神不清,反為不吉。
命例五:古籍命造
丙、丁、庚、壬
戌、酉、申、午
徐樂吾評註:此丁壬合官殺也,合官則殺清而純,愈現其美;殺重,運宜制殺之鄉,身旺亦美。但戊己印綬,則不為吉,因其克制壬水,去其取清之物也。若壬水不透,而用官殺,則印綬為美運矣,此其不同之點也。
淺叔評析:本命造庚金生於酉月,月令陽刃取格,年乾透丙,月乾透丁,官殺並出,必要去一留一,時乾透壬水,丁與壬合,合官留殺,則七殺清而純,格局愈現純美;丙火坐庫,時支逢刃,七殺根重,大運宜行制殺之鄉,行身旺運亦美。
然而初運戊己印綬,能制壬水,壬水為去留之物,因其克制壬水,犯莫去取之清之物之忌,則不能為吉。如果壬水食神不透,官殺則不能取清,仍以官殺為用,則又以印綬化官殺生身為美運,此為去留之不同點。
陽刃之格,並不一定都以官殺為用,格局變化多端,比如月令陽刃,四柱見財而用財者,必須有食傷以通關;而如果陽刃見食傷,則必要大運行財地,以引通食傷之氣勢,凡此種種,不一而足,都是要根據格局的需要,決定行運的喜忌,這一點我們上一篇文章已經分析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