歲運總論:行兇運的具體表現

更新時間: 2025-09-22 閱讀:29

什麼兇運?命局所忌,歲運遇之為兇。

根據命局的喜忌,大運干支能助我原局喜用神,為我所用者,則為喜;而大運干支,損我原局格局,不能為我所用,反破我喜用神者,則為忌。

子平真詮》說,命中所忌之神,大運倒逆而為之者,即為忌,行運關鍵在於命中用神或喜神,宜大運助其生旺,但如果逆而行之,反而克之抑之,即為逆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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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正官無印,而運行傷

四柱命局以正官為用,命局不見印綬透出,則喜行財運為喜,成財生官格,為大富大貴之命。但是,如果原局無印綬,大運不見財星而反見食傷,或合我官星,或克我官星,皆為能破我用神,則不能為吉,此食傷大運則為格局所忌者,即兇運。

如果四柱原有印綬,則能反克大運之食神、傷官,以護衛官星用神,食傷也不足為害,但是,此時行傷食運也不能稱為佳運,只是也算不上兇運而已。

比如一命例:

戊、乙、戊、乙

午、卯、戌、卯

命例分析:戊土生於卯月,天干透出乙木,木土兩行成象。然而,年支午火為印,卯戌合化為火,也能去生戊土,以官星為用。但是,身強官弱,需要以財生官,所以,大運行財地為喜。但是,若大運行至庚申、辛酉等傷官食神之地,克破乙卯等用神,禍患不免。原局有地支有印綬,只是不透出天干,如果透出天干回克庚辛之金,則禍患可免,或者減輕其禍。


2-財不透食者,而運行殺

八字命局身旺,以財星為用神,行七殺大運,財星生七殺,而格局卻沒有食神,或者有食神卻藏於地支,而天干不透,則七殺無制。

如果食神藏支不透,則食神生財而不制殺,財黨七殺以攻身,此兩者皆為格局之大忌,則為破格。但是,如果雖然運行七殺,而原局見食傷透出,則可以回克七殺生財以護身,七殺有食傷則不能傷身。

比如一命例:

辛、庚、丙、甲

卯、申、辰、午

命例評析:月令庚申,為日主丙火之財,日主有甲卯相生,午火助,足以任財,食神辰中戊土藏而不透,丙火以庚金財星為用。但是,若逢壬子大運,有庚金財星黨殺,原局無戊土食神制殺,壬水七殺旺而無制,其兇自然不可言。

淺叔評析:本命例本質上還是身弱,天干甲木印星透出為命局用神,可是天干庚辛財星破印,倘若行官殺運,反而可以化財生印,但是畢竟身弱,官殺運不宜多,一個為宜,行壬子運,地支申子辰三合官殺局,子午沖,實際上是申子辰合沖午火,自然兇不可言。

或如又另外一命例:

辛、庚、丙、戊

卯、申、寅、戌

命例評析:本命例仍為庚金財星為用,但是,如果運行壬子,壬水有戊土回克,則殺不能傷身,則為有救,雖然運交劣運,亦無妨礙。


3-印綬用官,而運合官

八字原局月令為日元印綬,官為喜神,用官以生印,再用印綬以扶身,為官印兩全之造,為上等格局。但是,如若大運見有合官者,為破我喜神,則為忌運。

比如甲木生於子月,天干透出辛金官星為用,而行運見丙火,丙與辛合,去我官星,壞我用神,為破格。又如丙火日主,生於卯月,卯為丙火正印,又天干透出癸水為用,而運行戊土,戊與癸合,合去官星,也為破格。

此兩者,皆為格局之忌,然而,如果原局有救應,亦不為忌,如甲木用子印辛官者,原局如能透出壬癸之水制丙,則丙不能與辛作合,雖然不能說是佳運,但亦不為破格;又如丙火用卯用癸,如果原局有甲木,則可以克破戊土,戊土不能與癸水作合,也不為忌。

以上是徐樂吾在《子平真詮》中給出的兩個例子,但是,我們回頭看卻又大有困惑:甲木子月,想用官印相生,必然身弱,可是行運遇到丙火,丙辛合化為比劫不也是美事嗎?以及丙火卯月,戊癸合化也是比劫助身的,也應該是好運啊。

除非命局身旺,以官星為用神,此時行運遇到傷食來合官星,進而化為比劫,喜神化忌神,肯定是凶運無疑。



4-食神帶殺,而運行財

食神帶殺格局,即所謂月令食神,而天干帶七殺,食神制殺的情況。此種格局的關鍵是食神制殺,然而,如果大運行財地,則食神生財而不制殺,財又生殺,則格局因行財運而破,為行運之忌。

比如甲木生己月,乾透丙火,又見庚金透干,為甲木七殺,有丙火食神,能制庚金七殺,如若甲木身旺,則為食神制殺格,為格局之成。

但是,如果大運行戊己土運,辰戌丑未之財鄉,則丙火生財,食神貪生忘克,不能制庚,而財星轉而生殺,殺無制反生,此則為大運之忌。



5-七殺為食制,而運逢梟印

月令七殺,有食神制殺為用,但是,大運卻行梟印奪食之地,梟印能奪食,食神被梟神克破,不能制殺,此則為大運之忌。

比如甲木生於申月,乾透庚金,為甲木之殺,而四柱天干又透丙火,為甲木食神,我們假設甲木與庚金兩停,見有丙火,為殺逢食制,可為上等格局,甚至於可能是位高權顯之命造。但是,如若大運行財之旺鄉,財星化食生殺,壞我喜神,傷我用神,殺無食制,必傷其主,反為極貧無壽之造,此為大運之忌。

故此,《經》有云:“原有制伏,殺出為福,原無制伏,殺出為禍”。



6-傷官佩印,而運行財

月令傷官,盜洩日主元神,日元自然衰弱,四柱若無重根者,必要印綬生扶,此即所謂傷官佩印者,所以,印綬即為全局的中心樞紐,破印就必然破格。然而,如果大運行財地,則財可傷印,印綬被財星克破,即為破除命局所用,為大運之忌。

比如甲木生於午月,午中丁火為甲木傷官,天干又透出丁火,傷官得月令之氣勢,必然旺盛。日支子水,天干透癸,癸為甲木嫡母,生甲有力,財星佩印格即成。但是,如果大運行戊己土財運,則戊土合癸,或己土克破癸水,皆為損用破局。



7-陽刃用殺,而運逢食

月令見陽刃,必然身旺,見刃者,最宜用七殺制刃,即《經》所云:“殺無刃不顯,逢殺看刃是也”,此為大格,是為官清要,操掌大權之命。但若大運見食神,則食神可以制殺,殺逢食制,則殺不能制刃,格局被破壞。

七殺有宜制不宜制之別,身強殺旺者,殺宜食制;而陽刃用殺者,則殺不宜再製,此為用殺宜制不宜的本質區別,凡陽刃用殺者,運逢食神制殺,則為破格。

再簡單一點說:陽刃格用殺,則殺不宜制,七殺格則要用食神來制,不宜過旺。

比如甲木生於卯月,日主太旺,必要用庚金七殺來制,但是,若大運見丙火,去其庚金七殺,日主旺而無制,物極必反,則陽刃太旺而傷身,必出禍患。

但是,如果是身殺兩停者,必要用食神以制殺,運行梟地,則梟奪食以護殺,同為破格。



8-建祿用官,而運逢傷

與陽刃用殺同論,陽刃用殺,建祿用官,同以日元太旺,取官殺裁製祿刃為用。

《獨步》有云:“月令建祿,多無祖屋;一見財官,自然成福。”又云:“建祿生提月,財官喜透天,不宜身再旺,惟喜茂財元。”

凡月令逢建祿者,最喜財官並見,如甲木得寅月,以辛金為官,辛臨寅為官居休囚之地;同理,乙祿居卯,以庚金為官星,庚逢卯月,亦為休囚,所以,用官者,必要官星有助,方可為貴。

但是,若建祿用官,而運行傷官之地,傷官傷去其官星,而建祿無制,必犯水滿則溢,木堅則折之病。

總之,取運與看命,其中喜忌、道理是一樣的,區別在於命局中的干支配置是固定不變的,而大運是十年一變,是一個變化的因素。

總的原則,就如徐樂吾所說:就是以日元為主,凡合我之需要者,為用神;能助我之需要者,為喜神,行運要助我喜用者,為吉運;逆我喜用者,為劣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