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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神格行運分析:總體法則

更新時間: 2025-12-26 閱讀:7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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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神生財格局,因為身輕身重而喜行之運不同,身重則喜行財食,身輕則喜印比運幫身,如果食神透干,比劫運俱不忌,而官殺運均忌。

這應該是食神生財格行運的總體法則。

食神生財,是食神格中最為典型的格局之一,以食神為用,以財星為相為輔,財食為一個統一的整體,所以在討論取運時,首先要考慮的是身旺財食輕,還是身弱財食重,在分清日主旺衰與財食輕重的前提下,再斟酌如何取運,或是生扶日主,或是資助財食。

如果命局日主得生助多而身旺,食神與財反而弱者,則大運宜行食傷財地,生助財食,可為貴格。

命例一:比如一命例

丁、癸,癸、癸

未、卯、酉、醜

命例評析:癸水生於卯月,月令食神,年支見未,卯與未半合,取為食神格,癸水日元,雖生於卯月洩氣,但是坐下有酉金印綬,與時支醜半合金局,印綬旺盛,而又見時干月干比透,日元乘旺,以食神為用。

命局丁火一位,為癸水之財,透於年干,雖然有食神相生,但是就全局氣勢而言,日元雖不得令,但是得地得勢,仍為身旺而財食弱,符合所謂食神生財,身旺財食輕,則行財食的干支結構,所以大運喜行食傷、財運,助起財星,必為富貴之造。

有些讀者朋友在這裡又在糾結究竟是不是身旺,因為酉丑似乎合而不化,但是,畢竟醜為印庫,酉丑相鄰,即使不合化,也可以出庫而論,同時,卯酉沖,卯木被克制,總體來說還是身旺無疑。
如若身弱而財食旺者,大運則喜幫身之地,否則為身弱財旺之造,乃為富屋貧人,不能言佳。

命例二:比如沈路分命造

丁、癸、癸、甲

亥、卯、卯、寅

徐樂吾評析:癸水生於卯月,又見亥卯半合局,食神格成立,丁火透於年干,有時干甲木相生,為癸水之財。日元癸水,雖然通根年支亥水旺地,但是因亥卯合局,劫化為食,儘管月乾透比,日時寅卯而透甲,總體食傷旺而生財,為身輕洩氣太重,符合所謂財食重,則喜幫身的干支組合,所以大運喜行印綬之鄉為最美,比劫幫身亦佳,但是,宜支而不宜干,因為天干如見壬水,則合去丁財;若見癸水,不免有爭財之嫌,運行亥子丑北方比劫地,最為佳美,同為幫身之運,也有喜印喜比劫的區別,食重則喜印,財重則喜劫。

淺叔評析:對於本命造,淺叔有不同意見,因為亥卯相合則日主根去,天干癸水比肩虛浮,則當入假從格,命局食傷旺而入從兒格局,從兒格局自然喜行食傷運、財運,行比劫運也可以,可以生食傷,最忌的是印運,比劫運天干行壬水會合財星火不宜,余皆好運。


不論是身旺身輕,財輕財重,凡用食神生財的格局,皆忌見大運行官殺之方,因為官殺與食神不和,殺更忌見財來相生,但是亦要看格局干支配合,不可一概而論。

比如丁未、癸卯、癸酉、癸丑命造,則不怕行官運,因為食神不透,官星不傷,見官則成財旺生官格,也可為貴格,但是沈路分命造,則不宜再見官殺之運,見官則被甲木所破,見殺則財來生殺,食神又與殺合,甲木不能生財,用神受傷,不能為美。

命例三:梁丞相命造

丁、癸、癸、癸

未、卯、亥、醜

徐樂吾評析:此造妙在地支亥卯未三合而不化,天干透出丁火,身強食旺而財透。木火運固美,金水運亦吉,戊戌十年,必有挫折也。此造若原局透一壬字合丁,不能照此看法,喜金水木,而不宜火土矣。

淺叔評析:此命造食傷秉令,亥卯未三合,儘管不化,終究是羈絆,亥水根弱,天幹三個癸水虛透而身弱,喜行金水運助身為宜,命局整體還是傷食生財,則行運印運不宜,尤其地支印運,會損害傷食,天干宜行印運,木火運也不宜,洩身太超過,官殺運克身尤忌。

命例四:謝閣老命造
己、壬、戊、庚

未、申、子、申
徐樂吾評註:土寄四隅,申亦土之長生也,見陰陽生死節,年逢己未,日元弱而不弱;時上庚申,食神專祿,壬水生於申,子申合局,為身強財食並旺。庚金透露,己巳、戊辰,幫身運甚美,印運亦吉,此專祿格也。

淺叔評析:本命造日主戊土,食神秉令,可取為食神格局,時乾食神庚金透出,地支申子半合水局得化,天干有化神壬水透出之故,年柱己未一氣,日主弱也沒有那麼弱,還是需要印比助身為美,命局格成食神生財。

《喜忌篇》有云:庚申時逢戊日,名食神專旺之方,歲月犯甲丙卯寅,此乃遇而不遇,正合此格。

命例五:龔知縣命造

甲、丁、癸、丙

午、卯、醜、辰

徐樂吾評析:上造為食重財輕,此造為食輕財重,同時身弱,故皆以幫身運為喜。幫身之中,食重喜印,財重喜劫。此造得意之運,必在壬申、癸酉運中。兩造相比較,沈造分格局清,此造格局則較雜,命局貴賤高低之分,全在清濁純雜之間。以其格局夾雜,雖在佳運,不過百里之尊而已。

食用殺印者,是說月令食神,見七殺印綬透干,凡此種命局,日元有食神洩身,又有七殺克身,克洩交加,全憑印綬化殺以生身,反喜印旺,切忌財鄉。如果運到財鄉,財逢食生,財星既可以坡印,又能生殺,為大忌。

食用殺印之格,如果身旺,則無須印綬生身,行食神、傷官大運,可以制七殺,使得七殺不再生印,也可以為福,此即棄月令食神而用殺印相生也。

用印化殺之局,最忌財星破印生殺,然而,若行官殺大運,因原局有印之化,使殺不攻身,反成吉慶。

若身旺印旺,如不用官殺,自當以食傷來洩秀為佳,但是,如果身弱,則不宜再行食傷大運,來洩其元神,最怕行財運傷印,反宜行比劫印綬之運,助身為佳。

命例六:古籍命例

戊、壬、丙、乙

申、戌、午、未

命例評析:丙火生於戌月,年乾透出戊土,食神格成。月干壬水七殺透出,通根年支申金長生之地,又見時干乙木正印透出,符合所謂食用殺印的格局組合。地支午戌合化為火,身旺任殺,又有食神制殺,為富貴格局。大運忌行財運,若見財運,食神生財而不制殺,七殺無制而格局轉成為敗。

命例七:常國公命造

辛、辛、癸、己

卯、卯、酉、未

徐樂吾評註:本篇棄食用殺印,印旺而身不強,故財星最忌,食傷運亦不宜也,印劫最為美運,官殺有印化亦無礙,如己丑、戊子、丁亥,皆佳運也。丙戌運,戌合卯刑未,此十年皆財運,恐難為繼。

淺叔評析:癸水生於卯月、卯年,但是年月天干辛金蓋頭,食神不能為用,而見己土七殺透出,通根未土,辛金印綬洩殺生身,所謂棄月令食神而用殺印之格。印旺而身不強,忌財運傷印,大運行印綬比劫之地最美,官殺運有印綬之化,亦不為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