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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神格行運分析:食神制殺

更新時間: 2025-12-29 閱讀: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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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食神制殺的行運情況,古籍有云:食神帶殺,喜行印綬;身旺,行食傷亦為美運,行財運則最忌;若食傷太重而七殺輕,印運最利,逢財運反吉矣。

食神帶殺者,是指月令食神,四柱天干透出七殺,用食神以制殺,在格局不見印綬的情況下,是又一種以食神為用神的典型格局。雖然這是一種很好的干支配置,但是,能不能成為富貴格局,還要考慮其他的因素。

如果全面分析,應該有五種情況:其一,身殺兩停;其二、身旺殺淺;其三,身弱殺旺;其四,殺輕食重,制殺太超過;其五,殺重食輕,制殺不足。

徐樂吾在《子平真詮》的評註中把上述五種情況,概括為三種來分析,我們跟隨徐大師一起分析如下:


1-身殺兩停,身旺殺強,凡見身旺殺強者,或者身殺兩停者,若原局無印綬以化殺者,則必須要用食神以制殺。

古籍有云:原有制伏,殺出為福,原無制伏,殺出則為禍,就是指的這種格局配置。

命例一:古籍命造

癸、甲、壬、戊

巳、寅,辰、申

命例評析:壬水生於寅月,月乾透甲,為壬水食神。時乾透出戊土,戊土長生於寅申,得祿於年支,旺於日支辰土;而日元壬水,坐下臨庫,時支逢生,又得年干癸水比幫,所謂身殺兩停者。天干不見庚辛印綬,最喜甲木食神制殺為用,運喜食傷,唯忌財運。


2-身旺殺淺者,則不喜食神再來制殺,或者七殺本來就不旺,而又見食神太旺,殺弱食重,制殺太超過,這兩種四柱組合(第二和第四兩種情況),都反喜財來滋殺。

命例二:《滴天髓征義》所列命例

辛、戊、丙、壬

卯、戌、辰、辰

命例評析:丙火生於戌月,戌藏本氣戊土,月干又見戊土透出,為丙火食神。壬水透出時乾,被戊土所制。然而四柱土旺水弱,正如任鐵樵評註中所說,此亦一殺逢四制,為制殺太超過,即殺輕食重之造,大運須行生扶七殺,所以喜見財運反吉,但是不及印運,印運可以去食之太超過,化殺滋身,一得三用。


3-身弱殺旺,食神盜洩日主元神,同時七殺克身,克洩交加,倚輕倚重,均不為美,唯有行印綬大運,洩殺生身最為有利,行比劫大運亦利。

而殺重食輕者,食神制殺不夠,同樣需要印來化殺,行印綬大運為宜,行比劫運生食神制殺也為好運。

命例三:古籍命造

乙、甲、戊、甲

亥、申、辰、寅

命例評析:戊土生於申月,食神當令。四柱見甲木透出月時,又見乙木透於年干,甲木七殺臨祿逢生,甲木雖不得令,但得地、得勢,七殺太旺,而日主戊土,克洩交加,為殺旺身弱之命造,最喜丙丁印綬之運,化殺生身,或行比劫祿刃運,助身任殺亦美。


命例四:胡會元造

戊、壬、丙、戊

戌、戌、子、戌

徐樂吾評註:此命造食神制殺太過也。甲乙印運為美,癸亥子丑,官殺運反吉,丙寅丁卯,劫印幫身,最為美運,戊辰運最忌。丙火為太陽之火,水猖顯節,不畏水也;土眾成慈,遇土反晦。

淺叔說明:本命造初看似乎應該是從弱格,但是,必須注意的是日主丙火在地支有三個戌土火庫,也就是有三個弱根,弱根超過三個(含三個)的時候,一般不能再以從格而論,身弱用印比,命局無印,行官殺運難言是好運,除非與印運一起入局。


命例五:劉提督造

癸、辛、己、乙

酉、酉、卯、亥

徐樂吾評註:本篇雖癸與乙之間,隔以己辛,財不能生殺,但是身弱克洩兩忌。幸運所行之運己未,戊午、丙巳,印綬比劫相連,故能貴為提督。否則,格局雖清,無益於事,若非運助,安蝶貴乎?

淺叔評析:本命造命局無比劫無印綬,必然屬於從弱格局,己未大運,亥卯未三合木局,比劫化殺,戊午大運戊癸合而不化,兩失其用,午亥暗合為木,丙巳大運,丙辛合,巳酉合,印星也失去其所用,因此,表面上看似乎是印比大運,實則合化之後或為官殺,或為財運,壞運變好運,貴為提督必然有很多貴人相助。

月令食神,四柱又見食神多者,為食神太旺,盜洩日主之氣太超過,而又見帶有印綬者,則印綬可以去食神之有餘,同時生助日元之氣勢,成食神佩印的格局結構。

命例六:李君命造

戊、己、丙、庚

戌、未、子、寅

徐樂吾評註:敝友李君造,丙火通根戌未而時寅,帶印也。戊戌己未,土居其四,食傷太旺,運最利財。蓋庚申辛酉,洩土之氣也。官殺不利,火土枯燥,加入點滴之水,不足以潤燥,而反激其焰也。洩氣已重,食傷未必為福,印綬未必為禍,唯非佳運則可知也。八字各個配合不同,為喜為忌,原無一定,特舉其一例耳。

淺叔評析:丙火生於未月,年乾透出戊土食神;時支逢寅木印星;食神既得月令之氣勢,又得己土幫身,地支未戌為根重,食神旺而用印格局,也就是說日主身弱以寅木印星為用神,自然喜行印比大運。如大運行庚申辛酉財運,固然可以洩土之旺氣,但是必須注意的是財星破印為忌,總體還是不宜行財運。

食神帶印,透財以解者,意思是月令食神,印綬旺而能損克食神,使食神受傷,而用財則食神生財,財則可去印綬之有餘,所以大運喜行財旺之鄉。

與前文的區別在於,前文食神太旺,而需要用印綬損食神之有餘,此則日元旺,喜食神洩其秀氣,而帶印綬,印綬因為損克食神,使食神損克過重,不能為用,所以需要用財來損印以護食神,雖然同為食神帶印,問題就在於輕重不同,前文是食神太旺,喜見印損其有餘;此則是食神不旺,反怕印來傷克,需要用財護印。

命例七:古籍命例

己、丙、甲、壬

亥、寅、寅、申

命例評析:甲木生於寅月,寅為丙火長生,月乾透丙,為甲木食神,壬水透於時乾,為食神帶印之格。然而壬浮水印綬,自坐長生,年支又臨祿地,時上梟神奪食,印綬傷食兩破用,以印為忌。時干己土雖能制水,但其坐下亥水,中間又隔丙甲,無力制壬,所謂病重藥輕,大運喜見財鄉,行食傷運亦吉,印與官殺皆忌。

命例八:舒尚書造

丁、壬、辛、丁

亥、子、巳、酉

徐樂吾評註:金水食神用殺,與金水傷官用官相同,皆為調候之意也。用神為官星,運亦喜財官。如此造行己酉、戊申,印劫之地,無榮辱可言;而丁未、丙午最美;乙巳、甲辰,二運亦佳。蓋原局金寒水冷,非可以常理取也。

命例九:錢參政造

丙、癸、甲、丙

午、巳、子、寅

徐樂吾評註:本篇木火傷官用印,亦調候之意。印輕則專用比劫,如此造癸印得祿、氣象中和、故此丙申、丁酉,皆為美運。若行戊戌財運,破印恐不能免也。


金水用官與木火用印,同為調候。然而有不同者,金水非見官不可,而木火無印,若身強亦可就貴。如本篇黃都督造。


命例十:黃都督造

己、己、甲、丙

未、巳、寅、寅

徐樂吾評註:本篇甲木坐寅,時又逢寅,日元甚旺,旺而洩秀,亦可用也,唯火多則沒有自焚之患。此造妙在食輕財重,火洩其氣,唯究嫌偏枯,貴多就武。行運仍宜印劫之地,乙丑、甲子、癸友、壬戌三十五年,最為美利,雖命造本佳、亦運助之也。